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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弼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
今年4月30日是任弼时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日。作为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成员,任弼时参与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特别是解放战争时期在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阶段,其间反映出的政策策略思想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他逝世后,1950年10月31日习仲勋同志在《悼任弼时同志》一文中写道:“弼时同志十分重视端正和贯彻党的政策”,“经常密切注视实际执行的状况,及时地指导我们纠正偏向,和作出新的适应发展情况的规定。他是真正体会了毛泽东所说的‘政策是我们党的生命’。”
在解放战争时期,特别在纠正土地改革的“左”倾错误中,任弼时的政策思想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
“政策的中心是团结百分之九十,分化其余的百分之十”。这是任弼时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政策思想的主导,特别在纠正土地改革的“左”倾错误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
对于土改中“左”的错误倾向,任弼时觉察较早。从1947年7月小河会议后尚在陕北转战中的他即将注意力集中到支持长期战争的土地改革。在此后,边转战边搜集土改情况,任弼时了解到解放区土改中许多地方发生了扩大打击面的“左”的偏向,如:把中农错定为地主或富农;没收地主、富农兼营的工商业,向民族工商业户征收过重的捐税;对地主、富农及地主中的恶霸与非恶霸不加区分,不给出路,甚至“扫地出门”、乱打乱杀;排斥知识分子等。这些“左”的做法,造成解放区阶级阵线混乱,严重地妨碍了土地改革运动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确定了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基本政策,为在全国推翻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提供了纲领。但全国土地会议没有制发划分阶级成分的文件,对已经出现的“左”的错误倾向也没有及时注意。任弼时认为,“左”倾错误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阶级划分标准紊乱。要纠正,则必须尽快制定具体的、界限分明的划分阶级的政策和标准。
为此,10月9日任弼时致电晋绥分局并转中央秘书处曾三,查找有否中央1933年颁发的查阶级或称阶级分析的文件;10月26日,致电林伯渠查找中央苏区时颁发的《怎样分析阶级》的文件,以提供可资借鉴的历史文献。同时,广泛收集现实情况,为中央起草致华东局、东北局、五台局、太行局电,要求各地将土改中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即如何确定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工人等的材料。一个多月后,任弼时终于找到了1933年苏维埃政府颁发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的一些问题的决定》。11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重发“怎样分析阶级”等两文件的指示》,决定将这两个历史文件略加删节,经新华社电告各地。这样,划分阶级、定成分的基本标准就有了。这成为中共中央在文件中正式提出要“纠正业已发生与业已妨碍群众利益的过左行动”的开始。
这一阶段,过度劳累的任弼时病倒了。利用养病的机会,他除亲自对驻地周围正在进行土改的村子进行调查,访问农民,征求对土改的意见外,还安排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外出帮群众干活的机会, 按村、按户调查人口、土地数量以及评定阶级成分的情况。由此,任弼时掌握了周围三十几个村子的土改的基本情况。
带着调研成果,任弼时出席了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在会议准备阶段,他负责主持土改小组的讨论,听取了全国土地会议情况、陕甘宁、晋绥土改情况汇报。正式会议上,任弼时结合自己的调研情况和讨论中许多同志的意见作了重要发言,着重从财产处理、政治权利和斗争分寸方面来区别界限。他尖锐地指出了土改中“左”的偏向的具体表现,鲜明地提出政策界限,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解决办法。
1948年1月12日,受中央委托,在十二月会议发言的基础上,任弼时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了题为《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的演讲,全面系统地就分析阶级的标准,坚固地团结全体中农,正确对待工商业、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以及反对乱打乱杀等六大亟待解决的问题,阐明中共中央的政策。任弼时的这篇讲演理论上高屋建瓴,政策上切中实际,被确定为中共中央的土改政策文件。当天,毛泽东即批示新华社:“用明码电报开始拍发,各解放区争取两天或三天发完。由新华社转播全国各地,立即在一切报刊上公开发表,并印小册子。请范长江同志注意,不要译错文字或标点符号。我们这里除新闻简报上发表外,并印小册子送中后委”。这个文件下发各解放区后,立即成为土地改革的政策蓝本,产生巨大作用。
战略进攻时期制定的因地制宜就地取粮、取物的供给政策,给予“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兵家常理以全新的诠释
1947年7月至9月,人民解放军各路大军相继由内线转向外线作战,由战略防御转向战略进攻。如此大规模的战争,必然要有强大的后勤补给支撑。任弼时认为,只有增加解放区内部的财富,才是积极开辟财源,保障长期战争需要的根本环节。在掌握大量信息后,10月24日任弼时为中央起草了《中央批准华北财经会议决议及对各地财经工作的指示》,特别强调要发展生产,保护和扶助解放区内国民经济的发展,以支持长期战争。指示规定:
“在土地改革完成地区的党、政和农会、工会,除开支援前线工作之外(要注意节用民力),应全力去组织群众的生产运动,达到增产粮食、棉花、颜料、布匹、火柴、纸张、肥皂、纸烟及其它日用必需品,以满足人民的需要,并增强对外斗争的力量。这里要坚决反对认为生产缓不济急,利润太小,不能解决财政的观点。”
这一指示为解放区支持长期战争指明了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的根本原则与出路。而出征部队进入外线后的首要问题,则是供给问题。为此,1947年11月11日,任弼时为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分局《关于出征部队供给等问题的规定》,对出征部队后勤保障工作提出总原则,并规定政策细节。
考虑到五大战略区所到之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尚不具备统一财政收支条件,任弼时明确指出,“目前还只能实行由华北财办统一政策领导责成各战略区独自经营的方针”,并作出一些具体规定。此后战事发展证明,人民解放军能够在无后方作战的条件下胜利推进,使解放区不断扩大,除了老区人民的大力支援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进军伊始就制定了因地制宜就地取粮、取物的供给政策,给予“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兵家常理以全新的诠释。
越是胜利,越要注意党的政策
随着三大战役的胜利展开,大军南进,党的工作重点迅速从打倒旧政权向建立新国家转移。潜心研究党的各项政策的任弼时清醒地意识到越是胜利,越要注意党的政策。在层出不穷的问题面前,党的政策必须及时跟进。无论对人还是对物,都牵涉政策问题。任弼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断地研究涉及到各个领域里的政策。
郑州、许昌解放以后,出现了矿产和城市房地产问题。如何处理这些产业?这不仅是战事胜利推进必然会出现的问题,更是牵涉全面执政后的政策问题。1948年12月11日,任弼时代中央起草了《关于处理矿产与城市房地产业的政策问题给中原局的指示》,对这些产业的处理,明确指出:应视这些企业原属何人所有而定。如矿产原属国营或真是官僚资本所有,则应接收或没收为人民政府所有;如属私人资本所经营或其中包含有私人股份者,则应留给私人经营和承认私人股份为有利;并要督促他们继续营业,适当的改善工作待遇,等等。同时声明:中央决定不要将很多国有财产划为党产,将来党的经费另想办法解决。这一政策的规定,无疑为保证解放初期城市恢复工业生产、经济运行和稳定社会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解放区的不断扩大,解放军军管会对原反动组织人员作出了限期登记的规定。考虑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人、学生及一般公教人员,过去有不少是被迫加入或是为着饭碗而加入国民党、三青团的。1949年1月22日,任弼时就反动组织人员登记规定的范围等政策问题致函中央书记处各同志。他认为对反动组织人员登记是完全必要的,但范围可以研究,还有加以分别而慎重处理的必要,如若处理不妥,是可以引起混乱而脱离群众的。任弼时的意见得到书记处的重视,几天后中共中央即发出《关于对国民党、三青团及特务处理办法的决定》,规定:“一切反动党派、团体和各级委员会(从最下层的区分部起)的每一个委员及特务组织的每一个特务工作人员向市政府或军事管制委员会所指定之专管机关(或公安局)进行登记”,其“普通党员和团员,则均免于履行登记手续”。
这应该说是任弼时在解放战争时期以争取90%,分化其余10%为制定正确政策思想主导的又一例证。
总之,解放战争时期任弼时正是以这样敏锐的洞察力、坚定的原则精神、细致周密的观察和思考,在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其间反映出的任弼时的政策策略思想更成为我们今天和明天制定政策的历史借鉴。
(作者为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