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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训中“厚德”与“重法”结合,前者崇奉以人为本的道德追求和人文关怀,后者关注的则是信仰法治、捍卫法治的骨力和勇气
校训既引领着大学的精神方向,也体现着大学特有的人文风范。西南政法大学“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辅以“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既彰显法学学科品性,又兼具时代特色。
1950年,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伴着解放大西南的隆隆炮声浴火新生,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亲任西南革大校长。1953年,在“西南革大”政法系的基础上,西南政法法学院正式挂牌,抗日名将周保中担任首任院长,郭沫若先生亲题院名。校址由化龙桥迁至歌乐山下红岩烈士殉难之所,昂扬的浩然正气和强烈的家国情怀由此生根积淀。60多年来,西政发展历程起伏跌宕,历代西政人薪火相继,共同书写了中国法学教育史上的传奇篇章。
“博学”与“笃行”语出儒家经典,博学强调的是知识的求证界域,笃行强调的是知识的实践智慧。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社会科学,法理探索和实践躬行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骈列而行,不可偏废。我一向主张,“法之理在法外”,也就是“法之理在实践笃行”。只有从沸腾的社会生活和法律实践中汲取丰富营养,将“生活中的法”同“书本上的法”理性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达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高远境界。不潜心学法,不穷心明理,遥遥万里路,可以成就一个探险家,但绝对不是一个法学家;不躬身求证,不投身实践,皇皇万卷书,最多也就是古人所谓不知通变的“迂腐小生”,甚或沦为“书蠹”。
“厚德重法”凸显了政法院校的专业特色,又结合了“德”“法”这一中国文化史、法律史上的重要命题。“厚德”语出《周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重法”,语出《荀子·君道》:“隆礼重法,则国有常”。法律是治国理政的不二法门,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利器。“厚德重法”两者结合,既是德法并举传统治理智慧的精准再现,也是政法特色与传统文化的密切融通。
道德是法律的原动力,也是法律的润滑剂。法治社会的实现,离不开道德功能的发挥。原美国总统林肯有言:“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是显露的道德”。中国古代的《汉书·贾谊传》也说过:“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礼法结合,德刑并举,是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智慧的集中体现。校训中“厚德”与“重法”结合,前者崇奉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道德追求和人文关怀;后者关注的是信仰法治、捍卫法治的骨力和勇气,喻指法科学生从“修身齐家”的个体修养到“治国平天下”治国理政的勇于担当和坚强持守。
“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既彰显了西政非凡的发展历程,也是对“西政现象”的最好诠释。建校以来,西南政法大学为国家培养了20多万名专门人才,是全国培养政法专门人才最多的高校。从京畿重地到朔北大漠,从江南水乡到海外华都,从冠盖如云的名家讲坛到偏远小镇的简易法庭,都有着“西政人”靓丽的身姿和坚实的足音。正是他们,熔铸了西政品牌,辉映着中国法治长卷,不断谱写、传承、弘扬着“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人文情怀和价值真谛。(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