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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改革既得利益的突破口
江平:依靠既得利益者推动改革还是比较困难的。这就需要法治建设,通过法律进行约束和限制。法律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作为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运转。深化改革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贯彻执行,一来可以体现全民意志,二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法令作为后盾,将改革的意志贯彻下去。
突破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阻碍,我认为重点在于财政和税收两个方面。财政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目前中央财政状况比较好,地方财政差异比较大,有些地方财政状况不容乐观。需要努力加强对财政预算的有效监督和合理控制,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信息发布的公开性及政府的公信力,缩减预算与决算差额。第二,调整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改革,尤其是税种的调整,是通过二次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直接举措,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利益均衡的关键所在。最大难点在于如何达成社会共识。我认为,不能单纯地降低富人收入,更重要的还是要提高穷人收入,提高社会人均最低工资水平。
利益调整的重点是加强制度性建设,深化存量改革
顾建光:如果说先前改革处于初期阶段,改革重心倾向于原有体制的突破和试验性的改革,那么下一阶段的体制改革应该更多地朝着制度性建设和制度完善的方向前进,包括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纠正市场失灵制度的完备。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比以往更加明确地知道:哪些方面的深入改革是十分有益的,哪些方面的改革还有待于体制性建设和完善,还有哪些方面改革的方向是需要加以调整或者纠正的。
按照2012年我国经济总量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我国已成功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在新的发展阶段,为了避免陷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在深化改革的方向选择上,我们需要既考虑到经济总体效率的进一步提升,更要考虑到社会公平性建设的层面,这就决定了下一阶段改革可能更多涉及的是对存量的改革,而非增量的改革,对不符合市场规范原则和社会公平原则的方面重点加以改革,这不可避免地要在不少地方触及既得利益群体的奶酪。
近几年,国家在深化改革、纠正既得利益方面已经推出了不少相关政策措施,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推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城市房产调控政策、体现社会公平性的财税制度等等,这些方面的改革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未来改革的重点应该更多放在长效体制机制的建设上,而不是短期的政策效应上。从当前深化改革任务的紧迫性来看,需要建立起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财政体制(尤其是分清各级政府的事权),需要建立能够避免地方土地财政的长效土地使用制度,需要建立起能够有效调节目前日益扩大的财富两极分化的财产税制度,需要建立起让城市住房持续健康发展的房产税制度,需要建立起尽量以税代费的财政体制,需要建立起对垄断行业产品价格的有效监督制度……
本报记者宋广玉根据人民论坛相关报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