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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今年全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经济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业内专家对此进行解读。
“可以说,今年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分析说,《工作安排》在全面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的同时,从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风险防控措施、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等11个方面,又提出了一些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举措。
《工作安排》提出,今年将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其中,明确将实施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年度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
对此,顾振华认为,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唯一的强制性标准,法规标准的逐步健全将利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是生产各类健康食品的来源,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说,农产品质量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生态环境的建设,因此源头治理始终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工作安排》中也给出了源头治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并将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统筹考虑。
在农业投入品使用方面,今年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优质农产品供给方面,农业部将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食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此外,《工作安排》中还特别提到今年将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工作安排》提出了今年将持续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对旅游景区、铁路运营等就餐重点区域开展联合督查。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应从“产”“管”两方面实施最严格监管制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工作安排》提出,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提升人们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识是非常必要的。必须通过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划清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底线和红线,同时,培养社会成员食品安全意识与习惯。”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胡锦光认为,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方面要全流程、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解决一批长期困扰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吉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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