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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拓视野破除“自拉自唱”
“自拉自唱”,可谓工会工作的“痼疾”之一。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一些职工群众没有被吸引和组织到工会活动中来;一是工会工作一定程度上仍在内部循环,在社会上影响不大。
“工会工作是直接面向职工群众的,在企(事)业单位内做也是做,在社会层面上做也是做,那么,为何不追求更大的社会效应呢?”
务虚会上,大家不约而同地将破除“痼疾” 的“妙方”指向开拓视野上。
比如,随着《决定》明确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市场化改革势必进一步深入,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也将进一步加深。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化的劳动关系也必须法制化。这既给工会法律工作带来更大的作为空间,也提出更高要求。工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无立法权,也无行政权,要担负起历史使命,必须“跳出工会干工会”,善于吸引职工群众乃至全社会的目光,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力量。以工会源头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为例,就可借助媒体亮出工会的主张,畅通职工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以此加大博弈的砝码。而在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时,则可探索推行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公开谴责制度等,借力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又如,近年来,各级工会对宣传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重视宣传、做好宣传,绝不只是工会的活动、工作更多地上电视、发通稿、设专栏,关键在于把工会的活动、工作做成新闻眼,使其本身就成为吸引受众的热点。这就要求工会必须放眼工会之外,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从一开始就要注重从社会效果上去谋划。举几个例子:劳模是社会关注的点,可不可以把劳模推选的过程变成一个各级工会、广大职工普遍参与的过程;同样,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职工服务中心可否动员职工一起参与进来,让大家一起来建设、管理和运营,而不总是工会干部在做……若能如此,工会这些工作必然会成为社会的热点,工会不宣传,媒体也会自己找上门来。
思路打开天地宽。随着交流和探讨的深入,大家进一步坚定了这样的共识:在当前的企业管理方式和职工生产生活的现实条件下,特别是新媒体带来信息传播、舆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工会各项工作只有进一步开阔视野,走出内部循环,立足社会层面进行设计,才能抓住与职工、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共振点,进而扩大影响力感召力,更好地把职工吸引到工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