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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总健全劳资矛盾预警防控体系
【三中全会精神在基层】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须“三方联合会审”
开栏的话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本报记者分赴全国各地,发扬“走转改”精神,深入工会、企业、社区等基层一线,记录各地学习贯彻中的生动实践,报道基层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全面展示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奋发有为、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精神面貌。本报今起推出“三中全会精神在基层”栏目,敬请关注。
中工网讯 (记者钱培坚)近日,上海闵行区一家时装企业整体出售,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和区企联、区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启动会审机制平台,要求企业在充分考虑职工诉求基础上修订方案。据此,企业又调整了补偿方案,增加了补偿标准。目前,这家企业职工平稳有序地与企业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发生在这家时装企业里的事,正是闵行区总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体制,对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一个成功案例。
据了解,企业的“关、停、并、转、迁”等重大生产经营调整,很容易形成各种劳资纠纷,也是当前引起突发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主要诱因之一。去年,该区共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47起,虽然总量同期下降了30.9%,但是其中因生产经营调整发生纠纷却达29起,占比62%,呈明显上升势头。
针对这些情况,闵行区总调研发现,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中,不经法定的民主程序,不与相关部门沟通,是导致事件突发的主要原因。他们据此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劳资矛盾不稳定因素的预警防控体系,充分依托区劳动关系三方,促进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经过区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研究,上海闵行区劳动关系三方联合签署了《闵行区关于对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关、停、并、转、迁”等过程中,涉及劳动者达50人以上的,可能引发劳资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预见性和可控性。
《办法》确立的指导原则是,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参与讨论、审核本区企业有关重大劳动力调整的措施方案。劳动关系三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互相支持,达成共识。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确保劳动关系协调健康发展。在会审过程中,三方均有责任尽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劳动关系三方区、街镇分级会审制度,推行属地化管理。
闵行区总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企业明显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少,而涉及利益分配的纠纷数量占了多数,给劳动监察部门调处带来新的挑战。工会也将借助劳动关系三方会审的平台,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工作,发挥工会指导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的组织优势,为职工依法维权、合理维权提供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