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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
“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厂务公开全覆盖
中工网讯(姚志杰屈云龙)为了认真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与宝鸡市总工会2013年度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决议,近日,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覆盖,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100%,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90%以上,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全市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意见》规定,建立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总工会、工信局、国资委、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和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区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县区政府将厂务公开办公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分别按10万元、3万元拨付同级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意见》要求,要将建立坚持职代会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及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集体协议等专项集体合同,纳入各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不建立职代会制度、不坚持职代会报告制度、不执行督查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和无正当理由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公开曝光、督查处理,向社会公布;对违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规定引发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