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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镇级工会专职干部配备难问题
南郑县总实现建制镇工会干部专职化
中工网讯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南郑县委组织部门陆续按同级党政副职级别配备了10个镇工会专职主席,随着专职工会主席的逐步到位,标志着该县建制镇工会干部将全部实现专职化。
早在2000年,该县就在原38个乡镇建立了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干部均为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随着县属国有企业的全面改制和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类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迅速发展,下岗失业职工纷纷到城市、集镇、街道、社区内各类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再就业,全县近15万名农民也“洗脚上岸”,成为新型职工。但一些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法制观念淡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劳资纠纷事件现象时有发生,乡镇工会工作压力加大。2012年,南郑县进行撤乡并镇机构改革,调整后的22个建制镇所辖企业数明显增加,大镇已超过200家,会员接近2万人。原来的镇级工会组织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变化,造成工会干部在时间和精力上的顾此失彼。为了加强镇工会建设,该县决定将22个建制镇设立3个镇总工会、19个镇工会联合会,并按同级党政副职级别配备一名专职工会主席,并配备1—2名专职工会工作人员,所需人员从同级财政供养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富余人员中选拔,或从所在镇退居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中公开聘任,并要求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工会干部相应待遇,增加工会经费,为工会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随后,县委组织部门经过考察,目前已有10个镇工会专职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级别提名到工会工作岗位,已按照组织程序经民主选举产生。
镇级工会配备专职工会主席,首先解决了镇级工会有人干事的问题,既破解了镇级工会专职干部配备难问题,又解决了镇工会干部待遇问题,为镇级工会干部安心工作、投身工运事业注入了活力,充分调动了各镇工会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较好地发挥了镇级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维权维稳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县镇级工会组织先后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1869件次,3243人次,依法调处了45件职工劳资纠纷维权案件,规范劳动合同案件45次,追回拖欠工资560万元,有效化解了许多潜在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目前,梁山、新集、青树、碑坝4个镇4个工会先后被省总工会授予“陕西省百家示范乡镇工会”称号。(冯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