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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www.workercn.cn2014-03-22 10:21:14来源: 劳动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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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总工会安排部署
《西安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张旭) 3月19日下午,西安市总工会召开《西安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安排布置会,西安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蔡全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西安市总工会副主席魏大宝珠主持。会议特邀西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惠民及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金锡林参加。

  会上,西安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许丽对《西安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对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蔡全发就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要充分认识立法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级工会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工会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通过扎实有力的调研工作,为《条例》的出台提供详实、可靠的立法依据,努力把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要准确把握立法调研工作的重点难点。此次调研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企业三种形式。希望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调研安排,切实组织好各类层次的座谈会,把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如实反映出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深入调研,全面排查,对收集到的材料要进行分析筛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尤其对一些热点问题要多方核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要根据不同区域、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要能真正解决“不会谈、不敢谈、不愿谈”的问题,特别在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的问题上,措施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要积极营造立法调研的工作氛围。要以《劳动者报》、工会网络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专栏、专题等多方面进行宣传报道。西安市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工作专门成立了专题调研组,西安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配合工作,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各产业、区县、开发区工会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积极配合专题调研组的工作。企业的涉及面要广,积极做好企业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调研要求精心准备,确保这次调研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西安市各区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分管领导,各产业、开发区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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