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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以来,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勇于奉献、开拓创新,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我省改革开放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和模范事迹,进一步调动全省人民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授予贾永青等13名同志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授予蒋永青等5名同志河北省特等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肖占国等709名同志河北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赵圣哲等250名同志河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等99个企事业单位和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注塑分厂等99个内设机构、部门、班组、科室河北省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劳动、再创佳绩,永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全省广大人民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务实精神,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用先进事迹感召干部群众,用优秀品质引领社会风尚,让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真正使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真正使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共识,真正使劳模精神引领风尚、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激发干劲,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宏伟目标上来。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