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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工会组织要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努力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总工会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必须做践行群众路线的表率,自觉把当好“娘家人”作为不懈追求,始终心系职工群众,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为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凝聚正能量。
始终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
职工群众是工会安身立命之本,是工会组织的真正主体,工会一切工作都必须依靠职工群众。
尊重职工群众的诉求表达权。工会要不断健全完善职工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让职工群众说话有地方、反映问题有渠道。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省总工会及时改造升级12351维权热线电话系统,保证24小时畅通,并扩大省总工会职工信访室,建立健全职工信访制度,将职工信访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网络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延伸,让职工群众能说话、说得上话,把最基层、最普遍、最集中的意见建议直接反映上来,及时推动和帮助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
尊重职工群众的决策参与权。只有依据职工群众的意愿进行决策,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他们的根本利益。去年,省总工会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职工群众反映劳模待遇多年未调、标准不高的实际,及时推动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进一步加强劳模工作、提高省以上劳模待遇标准、加大困难劳模帮扶力度,营造了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尊重劳模的良好氛围,受到职工群众的普遍欢迎。
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权。民意是一把标尺,能够衡量工会工作的好坏优劣;民意更是一种导向,能够引领工会工作的前进方向。省总工会以《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企业工会主席直选,组织工会会员民主评议职工之家,并同步对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将工会工作交给职工群众来评判,依据职工群众意见来改进,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
更好地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的根本宗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突出维护职工群众利益重点。工会维权要讲全面,也要讲重点,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特别要把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摆在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发扬“钉钉子”精神,经常抓、反复抓、深入抓,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方式。面对职工利益诉求新变化、新特点,工会要从传统的思路和做法中跳出来,从过去主要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救助转向为全体职工和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全面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
提高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水平。要更加重视源头参与和源头维护,积极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源头参与产业政策和行业劳动标准体系制定,提出工会的主张和建议。坚持维权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产业结构优化、经济转型升级,深化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组织职工为与时俱进推进江苏“两个率先”建功立业。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群众正确认识实现改革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理顺职工情绪。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工会工作本质就是做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牢记党的重托、不忘工会职责,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方面作表率。
在感情上贴近职工群众。工会干部对职工群众要充满感情,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问题,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多与职工群众交朋友,多讲职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多虚心向职工群众求教,真正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和劳模精神,把职工群众每一个诉求、每一个愿望都放在心上,并满腔热情帮助解决、推动落实。
在组织上凝聚职工群众。工会具有广泛发动、组织、动员职工群众的优势,要积极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努力把工作做到所有职工群众中去,把更多的职工群众凝聚到工会组织中来,团结带领他们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在作风上深入职工群众。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工会具有天然的优势;脱离职工群众,工会将失去存在的根基。省总工会一直把调查研究作为制定政策的必要程序,连续多年实施机关处以上干部联系市县总工会制度,去年又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完善,要求省总领导每年确定至少一个调研课题,用5-7天到所联系市县驻点调研,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其中至少用一天时间开展“进企业、当工人、同劳动”活动,与职工群众一块苦,一起干,既受教育、受到触动,又零距离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以优良作风凝聚职工群众。
在方法上吸引职工群众。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善于通过协商、沟通、教育等办法,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做职工群众工作。要按照职工群众的“生物钟”安排工作,由过去的“要求职工做什么”为“我为职工做什么”,由职工在工会组织中“被领导”、“被服务”为在工会组织下更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工会工作更符合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把更多职工群众吸引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
(邢春宁 作者为江苏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