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下月起可通过工会申请大病互助
//www.workercn.cn2014-05-06 09:39:11来源: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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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执行30天的观察期
问: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的观察期是多久?
答: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执行30日(含本数)观察期。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继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后续保仍须执行观察期。也即是说,首次参加的会员因病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会员观察期内住院治疗不享受住院津贴待遇。
一年内只能领两次
问:一年内住多次院可累加吗?
答: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无论何种疾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津贴互助金,办事处累计给付的住院津贴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者金额时,会员住院津贴保障待遇终止。
异地住院40元一天
问:在异地住院治疗的会员可否领取住院津贴互助?
答:互助保障期内因病住院且需要在异地住院治疗的会员,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内,根据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日(不含)以上的有效住院治疗天数,按照每日40元领取住院津贴互助金,最多不超过3600元。
转院有可能算两次
问:转诊医院等级不同如何算次数?
答: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正式转诊单据,且转诊医院等级不得低于首诊医院,在住院津贴时间计算上视同一次住院。如果转诊医院等级低于首诊医院,则按照两次住院计算。
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缴费金额:一年30元。
领取条件: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互助会员首次确诊患有《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所列的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1万元的互助金。
提醒:会员自首次确诊患有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之日起,应在10日内告知重庆办事处以便进行调查。
编辑: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