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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情不得享受
问:哪些原因不享受互助金待遇?
答: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者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2.原子能、核能装置的污染或辐射造成的疾病;
3.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4.违法犯罪行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者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5.故意行为,挑衅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6.会员或其所在单位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欺骗行为;
7.酗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影响;
8.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者驾驶与驾照不符的机动交通工具;
9.医疗事故导致的;
10.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
11.所有由精神科疾病导致的;
12.非认可的医疗机构;
13.会员在参加本活动前已经或曾经患有本活动所列疾病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或由其它疾病转移致使会员患有本活动所列疾病;
14.医院误诊;
15.工伤、生育、职业病、由责任方承担的或者其他非疾病原因导致的。
确诊一年内要申请
问:申领互助金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会员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领互助金时,应填写《互助金申请书》,提供完整的事件经过书面说明、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页,医嘱单,住院用药治疗清单,入院、出院记录(需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以及需要由会员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提供本会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及病历调查委托书等;
4.其它必要文件或证明;
5.会员自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不向办事处提交互助金申领手续的,视同为放弃申请互助金的权利。
本版文/重庆晨报记者 罗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