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我认为,企业与员工之间是‘鱼’和‘水’的关系,相依存,共进退,同成长”、“只有让员工做长久、做踏实、能成长,企业才能健康长寿”、“不能让员工视上班为上坟,要让员工高高兴兴上班来,快快乐乐回家去”、“我们视员工为企业宝贵财富,时时处处为员工着想,推进民主管理,实施集体协商,保障福利待遇,致力于打造‘规范、民主、阳光、充满活力’的企业”……5月30日,宜都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动员会上,湖北宜都市天宜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黄俊杰现身说法,介绍企业民主管理经验。
让企业主现身说法,这是宜都市总工会为推进新一轮集体合同签订作出的特别安排。针对以往工资集体合同签订中仍然存在的工会方不敢谈、企业方不愿谈等问题,确保以劳动时间、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权益能够得到企业足够尊重、全面保障和依法落实,宜都市总工会决定确立湖北宜都市天宜机械有限公司为全市民营企业示范单位,从破除民营企业家思想障碍和为企业工会创造良好外部条件两方面入手,推动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为整合资源力量,此前,在宜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个私协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专项研讨,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由市人社局负责对新修订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进行解读宣传、法律指导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进行审查监督,市工商联通过《宜都商会》杂志和企业家服务中心向全市500余名企业家会员进行宣传引导,市个私协将工资集体协商列为宜都市文明企业评选硬性指标,市总工会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工会按规范程序、规定时间、规定要求与企业方展开平等协商。
会议邀请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个私协分管负责人参加,全市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工会主席,纳入考核范围的部分市直部门工会主席,以及全市和各地各部门确立的工资集体协商示范企业工会主席参加会议。
会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对2014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各地各部门工会要切实做到:思想明确,认真研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原文,增强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性的认识;任务明确,紧密结合区域、行业和企业特点,确保独立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85%以上;重点明确,认真学习《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明确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责任明确,明确工会组织在集体合同签订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落实企业工会主席为集体协商谈判首席代表,并做好对谈判代表的培训;时间明确,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拟发通知、推选代表、发出要约、协商谈判、签订合同、报送审查、总结公示,于7月初基本结束。(侯春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