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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打造集体协商的“升级版”,全国总工会连日来已先后下发《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和《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以下简称《意见》和《规划》),明确从今年起,用5年时间实现“在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的基础上,集体合同所覆盖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知晓率达到90%,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6月10日《工人日报》)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职工在收入分配上的“话语权”和工会代表职工协同劳动关系的“看家本领”,集体协商近年来在全国得到快速推进。特别是全总下发《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以来,工资集体协商在城市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业已成为职工工资“保底”、“促升”的维权利器。
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以北京市为例,已有8万多家企业建立协商机制,覆盖职工299万人。
但是,必须看到工资集体协商仍然存在一些让人不满意的问题,比如有些集体协商职工参与度不够,协商流于形式;一些协商集体合同内容不细致,实际作用不明显,还有些协商仅仅规定了一个“保底”工资水平,没有为职工“提薪”提供硬措施,甚至让职工觉得有点偏向于老板等等,这些职工不满意的地方,恰恰应当作为集体协商的新的工作目标和查漏补缺的重点。
从近几年基层进行集体协商的先进经验来看,职工满意度较高的企业工会,普遍在以下三点上有突破:一是人头要多,即职工参与的人数要尽可能的多一些;二是说话要咄,就是指工会代表职工说话要硬气;三是额度要够,指的是工资的提升幅度要与职工创造的效益相匹配。这就说明,要想让基层职工对集体协商打出高分来,工会就必须在提升职工参与度、提高谈判博弈术和统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正如木桶的水容量取决于最短的木板一样,职工对集体协商满意度取决于工作的实际效果。必须找到职工最不满意的问题,下大决心予以攻关。对于多年来职工收入停滞不前甚至只发“地板工资”的企业,通过协商谈判要给老板果断地亮“黄牌”乃至“红牌”,对于千方百计规避《劳动法》和《工会法》,处心积虑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黑心老板”,要拿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勇气,大胆祭出工会维权的“法器”,给予曝光和惩治。只要施霹雳手段,才能显菩萨心肠。各级工会在为职工利益代言的问题上,态度要鲜明,腰板要硬实,让职工真正看到工会组织的优势和能量。
同时,开展集体协商还需要工会善于施展“巧实力”,工会干部不要唱“独角戏”,甚至撇开一线职工“自拉自唱”,也不要一味蛮干,甚至“撇下党政单刀赴会”,而是要“上下结合”、“左右逢源”,综合吸纳职工代表意见,又取得党政支持理解,与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在求同存异上做好文章。
工作是否扎实是能否打造集体协商升级版的关键,而职工是否满意是升级版是否成功的最终评价标准。只要各级工会干部站稳立场,不辞辛劳,以“婆婆嘴、妈妈心”组织职工,通过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创造最佳的谈判环境,营造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就能使越来越多的职工对集体协商的效果“感受得到、能够认同、趋于满意”,中国经济的升级版亦有望因劳动关系的更加和谐而顺利达成。(周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