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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区人保局和区总工会获悉,近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建立跨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关注劳动者权益诉求,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联动机制的最大特点是优势互补,提高工作效力。签订工作联动机制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法律工作机构将发挥各自优势,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运用行政手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充分发挥行政强制力的作用;而工会法律工作机构则通过劳动法律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两个部门将优势互补,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联动机制可实现信息共享,缩短维权时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建立起了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将通过工作例会,互相通报当前区域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等情况,共同分析研讨劳动保障监察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同时,两个部门每月还将通过政务网,对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发生、处置情况,以及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互相通报。
联动机制还实现了协力合作,有效化解矛盾。记者了解到,今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区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在接报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后,联络员将在第一时间互通信息,双方在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调处化解。劳动保障监察员及时约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了解劳资纠纷情况,完成初步调查取证工作;保障部代表要与员工或员工代表对话。两部门现场工作人员可以共同安抚好员工情绪,了解员工的诉求,引导员工通过正当渠道维权。双方汇总情况后,制定相应化解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合力化解劳资纠纷。
双方负责人在工作联动机制签署会议上共同表示,将努力把该平台打造成合作、互信、可靠的双赢平台,使该机制真正制度化、常态化、实体化,切实让联动联调联处提高工作效力,缩短劳动者维权时间,有效地在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让群众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