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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政府出台文件大幅提高劳模荣誉津贴
//www.workercn.cn2014-06-26 09:49:37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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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近日,镇海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调整离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79号),从2014年7月10日起施行。

    提高后的荣誉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全国劳模,每月享受标准为500元;省(部)级劳模,每月享受标准为400元;市级劳模及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包括1956年至1964年期间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标准为250元;区级劳模,每月享受标准为200元。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一档标准计发荣誉津贴,不重复享受。

    另外,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模,每月享受标准为600元;省(部)级农业劳模,每月享受标准为500元;市级农业劳模,每月享受标准为250元。

    据悉,区总工会将于近期召开全区各镇(街道)总工会和系统工会负责人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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