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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专门就组织动员劳动模范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下发意见——
劳模要成为志愿服务的先锋
中工网讯(记者高会坡 通讯员郝永利)日前,省总工会下发《关于组织动员劳动模范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号召全省各级劳动模范围绕“善行河北 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以“善行河北——千万职工在行动·劳动模范当先锋”为主题,积极开展劳模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意见》要求,身体、工作、家庭条件许可的每名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下同)都要就近就便在单位或住址所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每名劳动模范要自觉服从志愿服务组织和工会组织的统筹安排和合理调配,自觉接受志愿服务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在职劳模志愿者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结合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合理安排业余时间,选择可做、可行的志愿服务项目;离退休劳模志愿者要积极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融入退休生活,接受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经常性地参与当地志愿服务活动,争做志愿服务活动骨干。
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动员,确保身体、工作、家庭条件许可的每名劳模都成为注册志愿者。2014年底前,市、县和劳模人数较多的基层工会要全部建立起“劳动模范志愿服务队”。劳模志愿服务团队可以以“劳动模范志愿服务队”命名,也可以以本团队核心劳模志愿者姓名命名;劳模志愿服务团队可以全部由劳动模范组成,也可以以知名劳模为核心、吸收热心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职工参加。县级以上总工会和有关产业(系统)工会、省市直属企业工会要发挥组织优势,每年集中开展2次以上劳模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我省将每年5月份第二个星期设立为河北省“劳动模范志愿服务活动周”,在全省统一组织劳模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劳模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要根据劳模志愿者的行业、特长,佩戴由省总工会统一配发的劳动模范志愿者标识,组织开展义诊、青少年教育、专业知识咨询讲座、技术指导培训,普遍性地开展学雷锋、帮困、助残、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劳模精神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校园”服务和宣讲活动,并组织劳动模范在街道(乡镇)、社区、职工服务中心等场所定期开展劳模挂牌服务活动,努力打造劳模志愿服务活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