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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工会: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www.workercn.cn2014-08-06 14:28:56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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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健全规范运行机制,促进工资协商质量达标

  一是选好配强职工方协商代表。建立了职工方协商代表通过工会提名、职工投票或自由竞选等方式产生的机制,确保选出来的协商代表敢于为职工说话。光明科技公司民主选举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得到优化,代表的广泛性、专业性、互补性增强,在协商中充分发挥了团队优势。对协商难度大的企业,由上级工会委托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作为职工方代表直接参加协商工作。建立了对职工方协商代表进行培训制度,提高了协商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协商前了解职工诉求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把动员广大职工全过程参与贯穿集体协商始终,充分了解职工诉求,力争协商议题准确聚焦职工集中反映的问题。营口国贸大饭店有限公司工会,在协商前通过多种形式征集员工意见建议80多条,经梳理后确定实行差别化工龄工资、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延长员工浴池开放时间等6项职工反映集中的问题为协商议题,使更多的职工感受到、享受到协商成果。

  三是把预商作为正式协商前的必要程序。在非公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好正式协商前的预商工作,找到劳资双方都能接受的结合点,是非常关键的环节。预商的过程,既是劳资双方沟通的重要环节,又是工会组织做双方思想工作的过程。预商可以使协商双方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反复沟通,求同存异,促进协商顺利进行。现在营口市不管是区域行业还是企业协商,普遍建立了预商制度,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的作用。工资协商指导团由镇党委副书记任团长,镇工会主席任副团长,镇劳动、工商、税务、财政、审计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在协商中充分发挥指导团成员熟悉劳动法律政策,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具有较强协调能力的优势,对劳资双方进行指导和调解,较好地解决了协商双方信息和力量不对称的问题,使协商更加公平、公正。

  五是充分发挥劳动定额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劳动定额指导委员会由镇工会主席担任主任,成员由乡企服务中心人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和技术工人代表组成。劳动定额指导委员会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行业工资平均价位,结合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测算方式,形成劳动定额和工资标准草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征求企业方和职工方对草案的意见,再对劳动定额和工资标准进行修改后,提交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为劳资双方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提供依据。

  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调动各方积极性

  一是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市、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会系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加大奖惩力度,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相联系。

  二是把开展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和授予企业经营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积极协调党委有关部门,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荐企业经营者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的重要参考条件。

  五、健全评估监督机制,保证工资协商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评估机制。每年下半年由各级工会组织负责,组织区域内的工资指导团成员、专兼职指导员、职工监督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工资协议履约情况逐行业逐企业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全市评估建制率从开始的60%提高到现在的98%,协议履约率从评估前的85%提高到现在的96%。

  二是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区域、行业职工监督员。每年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集体协议的落实。建立“人大检查、政协视察、劳动监察、工会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确保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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