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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探讨:做好劳模工作要在“五化”上下功夫
//www.workercn.cn2014-08-05 08:52:1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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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春立观点

  推荐评选劳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职工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落实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劳动模范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杰出代表,是国家和民族的精英、社会和企业的中坚、人民群众的楷模。做好劳模工作,不仅对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而且对宣传、发动、组织职工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应对市场挑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应该承认,当前有的企业在劳模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有的劳模队伍后继乏人,有的在推荐劳模时缺乏民主,个别领导说了算,有的对劳模的日常管理不够,存有重评选轻管理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降低劳模工作质量,阻碍劳模作用的发挥。笔者认为,做好劳动模范工作要在“五化”上下功夫。

  后备培养的目标化

  劳模是企业的人才资源之一,也应和高技能人才一样纳入企业的人才培养规划。劳模后备人员培养的目标化指的是结构比例、培养方向和培养对象都要有具体、明确的目标。结构比例目标是指企业在培养劳模时既要考虑到操作员工、经营管理者、科技工作者、政工工作者等各条战线的代表性,又要面向基层,侧重生产工作一线的广大职工;培养方向目标是指既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又要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安全生产、提质增收和节能减排中做出突出贡献。培养对象目标是指将每一名拟培养的劳模后备人员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岗位并逐人制定出培养方案,并按计划抓好兑现。

  推荐评选的民主化

  劳模出于群众,只有得到了职工群众的认可,劳模才更具有感召力。因此,推荐评选劳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职工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落实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荐评选劳模的民主化应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在推荐劳模之前,所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党政工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三是由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对党政工领导初步确定的拟推荐的劳模人选进行讨论通过;四是推荐的劳模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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