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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工会: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www.workercn.cn2014-08-06 14:28:56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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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总提出的推出“六个专项行动”升级的总要求,营口市总工会紧紧围绕“维权”这条主线,认真探索工资集体协商升级工作,针对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年年抓的特点,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推动工资集体协商逐步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有效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支持。市、市(县)区、乡镇(街)普遍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分管领导负总责,工会领导具体负责。积极争取营口市委批转了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全市71个乡镇(街)全部配备了同级副职工会主席,152个社区工会联合会全部配备专兼职工会主席。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诚信示范企业信用评定的必备条件,协调市人大、市政协每年开展一次以集体协商为主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视察。

  二是完善工会内部机构。各级工会都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大人力财力保障,形成工资集体协商的合力。加强区域和行业工会建设,组建区域、行业工会601个。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和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建设,农村乡镇全部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全市有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24名,兼职指导员481名。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管理制度,做到权责对应,职责落实到位,为营口市的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专业支持。

  二、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扎实促进工作有效运行

  一是抓住关键环节系统推进。营口市总工会把每年的3~4月作为动员部署和启动协商的关键阶段强力推进,今年3月初,适时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暨集中要约启动仪式,上下联动,全面铺开。每年9~10月份作为普遍开展评估检查的重要时段,日前召开的半年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营口市总工会体会到,只有狠抓这两个重要环节,才能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避免出现虎头蛇尾或者有头无尾,才能使一年一度的协商工作有始有终,善做善成。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协调推进。营口市总工会在工作指导中突出差异化,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确定不同目标,做好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的行业、区域和百人以上企业,指导他们在工资集体协商“达标”上下工夫,确保今年达标率25%以上;对一些小行业和百人以下企业,重点抓建制率。指导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重点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基层工会根据行业特点提高协商内容的针对性,大石桥市高坎镇风机行业就建立创新、技改、节能等贡献奖进行协商,一些矿山企业就改善劳动和医疗条件进行协商,较好地维护了职工权益。

  三是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大力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典型的培训选树工作,纵向从市、市(县)区到乡镇(街)都注重培养不同类型的典型,横向从行业、区域到企业都有过得硬的典型。在打造升级版中,营口市总工会要求各市(县)区、园区都要进一步加强典型的培养选树,总结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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