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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热线】工会干部六次进疆艰辛维权
四川安岳县工亡农民工家属获赔42万元,尸体存放两年七个月后,终火化
“要不是家乡工会派人六进新疆,我们提出的索赔可能还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近日,在新疆工亡农民工孔祥杨的亲属将题有“执政重民生、维权助民工”的锦旗,赠给四川省安岳县总工会。至此,这桩跨省、跨年度的农民工维权案,以亲属获赔42万元了结,而存放两年七个月的孔祥杨尸体也终于火化。
孔祥杨生于1973年,家住安岳县镇子镇柜埝村。2011年9月,他到新疆库尔勒远大不锈钢装饰部务工。同月23日,在该装饰部承包的库尔勒兴隆热力有限公司28号供热站阳光板改造施工中,孔祥杨从屋顶坠地,抢救无效死亡。
库尔勒远大不锈钢装饰部法人代表魏建军事发后隐匿,同时将装饰部关门停业,并关闭了通信工具。
死者孔祥杨的姐夫陈云均受死者母亲陈庆秀的委托,在当地律师的指导下,于2011年11月13日,以发包方库尔勒兴隆热力有限公司将其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该工程施工资质、不具有该工程用工资质”的远大不锈钢装饰部为由,申请库尔勒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死者孔祥杨与库尔勒兴隆热力有限公司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被库尔勒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裁决驳回其请求。
陈云均不服,以同样理由将库尔勒兴隆热力有限公司起诉到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请求确认孔祥杨与热力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客观事实不符,且不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随后,陈云均上诉至库尔勒市中级法院。2013年1 月4日,库尔勒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此,维权索赔历时一年多无果,死者尸体仍存放在太平间。
2013年1月,死者母亲到安岳县总工会上访,县总了解情况后同意给予维权,同时,县领导于同年3月组织召开县总工会、就业局、司法局、镇政府等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决定由县总工会、县就业局维权办、镇政府综合法治办组成维权工作组,前往库尔勒市为孔祥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