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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与司法局、人社局、法院建立“四方联动”调解机制
天津大调解平台“一站式”化解劳动争议
5年来化解劳动争议纠纷58233件,代理劳动争议案件1800多起
中工网讯(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没有‘四方联动’,我们就不可能这么顺利地拿到这上百万元的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金。”8月5日,天津开发区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高兴地告诉记者。据了解,天津市总工会通过与人社、司法等部门建立“四方联动”调解机制,“一站式”解决劳动争议,5年多来,共协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58233件,为职工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劳动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
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尽管工会、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保障部门、法院为调处劳动争议付出了努力,但由于各自为战,缺少资源整合和彼此的衔接配合,没有形成化解劳资矛盾的合力。
对此,2009年7月,天津市总工会牵头与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高院共同建立起劳动争议纠纷“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形成“四合一”的大调解格局,使司法解决纠纷机制与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有效对接,把大量的仲裁程序和司法程序浓缩化、简易化、平民化,降低维权成本,加快了劳动争议案的结案速度,也防止了许多小的劳动争议发展成大的矛盾。
同时,该市还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街乡镇、区县“四级递进”劳动争议调解模式,实现工会、人民、仲裁、诉讼调解的全覆盖调解,将“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延伸至基层。目前,该市已建立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6622个、各级工会法律援助站283个、从事调解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1416人,覆盖3.5万个企事业单位。
2011年9月,该市开发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170名职工,因劳动关系归属问题,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市总得到情况汇报后,及时协调召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和市法院的联席会议,通报事件,四家单位立即深入企业调查情况,多次深入企业做职工的工作,最终使职工了解了实情,掌握了政策。在此基础上,他们督促企业对不完善的地方及时调整,最终使职工企业均表示满意。
2010年初,该市一家保安分公司十几名员工到辖区工会反映,该公司多年没给1700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们情绪非常激动。辖区工会启动“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很快成立联合工作组,来到这家分公司讲政策、摆道理、说危害,并对他们进行诉讼风险提示。不久,企业就为这部分员工补缴了社会保险,一起劳动纠纷案以案外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