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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总工会制定并印发《2014—2016年鞍山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采取多项举措,保障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规划》要求,鞍山市总工会成立了由分管主席任组长,市总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
《规划》要求,要创新形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要以需求为导向,设计不同模式的培训载体和培训方式,实行脱产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集中调训和送教到基层相结合、工会培训和社会培训相结合、实体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增加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等互动教学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规划》要求整合资源,培育打造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好鞍山市总大会议室以及各县(市)区工会现有的干部培训场所,选择具有地域优势、办学能力与培训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场所作为定点培训基地,共同承担该市工会干部培训任务。积极探索社会化培训模式,利用各级党校、普通高校及其他具备干部教育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开辟各类工会干部教学基地。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工会干部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范围,将工会工作内容引入党校培训课程。
《规划》还要求优化结构,充实完善师资队伍。建立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地方党校、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的教师和专家学者,以及优秀工会业务干部构成的鞍山工会干部培训师资库,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适应不同培训需求的师资队伍,基本满足全会重点培训和基础性业务培训要求。
《规划》还要求加大投入,保障资金使用效益。鞍山各级工会要将干部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各级工会举办的培训班要按照预算内规定项目开支,厉行节约,防止超预算支出,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乱收费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