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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打造和谐劳动关系
职工工资始终是职工最根本的切身利益,也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抚顺市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考核目标。职工工资不再由企业单方说了算,集体协商成为职工最有效且理性的维权方式。
5年来,抚顺市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市总统一部署,把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取得新突破。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明显突破。特别是省总开展“六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已签订了餐饮、律师、汽车、建筑、民办教育等9个市级行业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突破。目前全市8个县区全部建立了本地区的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全市共有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34名。社会各方合力推动取得了明显突破。5年来,劳动关系三方坚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了联合发文、联合培训、联合部署、联合检查、合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下,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304份,覆盖职工121098人,占建会企业数的82%。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了职工与企业的双方利益,有效协调了劳资矛盾,改善了企业的用工秩序,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同时提高了工会组织的地位,发挥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市长联络员制度
今年4月,抚顺市召开了第九届市长联络员换届工作会议,新一届市长联络员将继续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真实地反映职工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为抚顺的城市转型做出新的贡献。
为了保证市长联络员高效率、高质量地参与政府工作,履行监督政府工作的职责,多年来,市总工会市长联络员办公室与市政府公开电话办通力合作,从聘任、管理、日常活动到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反馈等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提高工作质量,市长联络员办公室将联络员分成6个小组,定期开展分组调研,组织联络员到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参观考察、专题调研,共同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市总工会市长联络员办公室先后起草了《关于建立市长联络员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印发抚顺市市长联络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邀请市长联络员参加有关部门重要会议的通知》等规定,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到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15个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他们与市长联络员建立联系网络,每年至少邀请联络员参加两次部门会议。推荐10余名市长联络员作为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等单位的监督员,从多角度、多层面发挥市长联络员的作用。(本报记者 索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