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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街道工会派驻律师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4-10-22 14:56:25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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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8名优秀律师正式加入到龙岗街道工会系统,在促进基层工会民主法制建设的同时,也加入到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此举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总工会权益保障负责人表示。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工会在2011年就组建了由街道总工会、各社区工会干部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该队伍主要职责是指导基层工会与企业进行专题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

    随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量加大,基层工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涉及法律的问题,更需要有法律专业人才协助工会组织。企业工会干部大多数都是兼职人员,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全面、不专业,甚至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本是涉及法律问题,比如劳动合同、女职工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工会在充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才能更有把握与企业进行协商,才能为广大职工和工会会员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才能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实效。基于此,龙岗街道总工会开始派驻律师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企业工会提供法律知识支撑,引导企业工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龙岗街道总工会权益保障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挂点社区、企业工会的每一位律师,都负有指导社区、企业工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职责,其中就包括参与企业集体协商谈判、签约等工作,而在具体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工会组织必然是主导力量。挂点企业工会的律师一是以企业工会法律指导者的身份,协助企业工会就相关法律知识提供专业性意见和指导;二是以直接参与者,也就是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身份全程参与,促进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依据是法律、法规、规章,协商内容涵括劳动报酬、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挂点律师通过专业法律指导、全程参与,助推工资集体协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化,加快完善企业工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蓝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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