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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满枝和风畅
——淄博市总工会开展“七位一体”和谐企业创建纪实
山东淄博市总工会在工作实践中,抓住协调劳动关系这条主线,在全省率先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提升为劳动关系、社会关系、环境关系、企业发展、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安全生产“七位一体”的“和谐企业”创建,以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目前,这种创建模式对推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都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自从2013年5月,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淄博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先后下发文件,并成立由副书记挂帅,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级创建机构先后对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职责分工,形成配套联动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工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全市各级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践,出台了符合地区、行业实际的创建体系。如张店区以《淄博市和谐企业创建标准》为基本依据,制定出台了以创业创新、劳动关系、绿色生态、社会责任、和谐文化五大类以及职工满意度为重点评价标准的《和谐企业评价指标》,按照不同分值确定不同层级的和谐企业。周村区、高新区、高青县开展了区县级和谐企业评选表彰,在和谐企业的申报、评审、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扩大了和谐企业的社会影响力。
全市各级创建机构还坚持重创建、重过程,围绕促进和谐企业创建的科学化、常态化和实效化,积极探索管理的有效形式。如淄川区将和谐企业创建纳入项目化管理,做到年内有目标,季度有任务,月月有重点,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单位的每一个月,每一个季度,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考核。沂源县对和谐企业创建提出了“八个一”的要求,即建立一个组织机构、制订一项创建方案、召开一次动员会议、设计一个创建载体、健全一套管理制度、开展一次查漏补缺、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建立一套完整档案。
和谐企业创建的主体是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创建机构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紧紧围绕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开展创建活动,把推动企业、员工和社会共同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淄川区、周村区、沂源县等区县把挖掘本辖区内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潜力作为和谐企业创建的重要突破口,积极推动现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向和谐企业全面提升,形成了良好的带动氛围。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当好主力军、奉献‘十二五’”建功立业、“查隐患、保安全、促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等系列活动,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中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经统计,全市目前有1万余家企业参与到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中来,许多企业将其列入一把手工程,企业主体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和谐企业,核心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创建机构坚持将劳动关系和谐放在核心位置,加大劳资矛盾预防和化解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区县积极加强工会、人社、信访等多个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以签订“两个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为抓手,努力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共同协商机制、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目前,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组建率分别达到90.2%和90.6%,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100%,已建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行面达95.5%。有两家企业获得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24家企业获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本报记者 孙覆海 本报通讯员 姚锋 傅慧 贾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