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2月6日专电(记者王衡)记者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从2014年起,甘肃将用4年时间建立完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体系,以从根本上治理“天价拖车费”等清障救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过去处理交通事故时,通常由社会清障救援机构将事故车辆拖走,由于管理缺位,经常出现“天价拖车费”,引起矛盾纠纷。近日,甘肃出台一系列规定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主体、收费标准、工作流程以及社会清障救援机构进行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体系正式起步建设。
甘肃首先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主体。按照相关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各高速公路管理处、所、救援大队实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不得参与清障工作。清障救援工作主要流程是,先由甘肃省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统一接警,然后由其按就近原则调度专业救援队伍或已备案的社会清障救援机构处理,相关高速公路管理处对服务内容进行回访,求助者对救援服务不满意的,可进行投诉。
在清障救援体系建设上,甘肃实行“两条腿”走路。一是由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组建专业清障救援力量,二是坚持市场引导原则,引入社会清障救援机构。
对于社会清障救援力量,甘肃要求其坚决杜绝因追求经济利益而收取高价救援费的行为,如果发生电话接通率不高、不提供施救服务、服务质量差、收费不规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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