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家大佬裹着大笔资本杀入,早如易到、近如一号专车、滴滴专车等互联网约租车市场被视为下一片可观的蓝海。然而,日前北京市交通委运管局发布了一份约千字的《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将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公司几乎全部列入了监管范畴,私家车加盟租赁的经营模式更是被明确叫停。
不过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部分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仍在不断拉拢运营资质存疑的私家车“入伙”。“互联网平台在这一过程中的违法成本低。”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
司机“带车加盟”未绝
“一天接了得有10来单活。”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赶上返城高峰,在滴滴专车干活儿的李师傅忙得连晚饭都没顾上吃。9月初刚带着自己的一辆别克商务车加盟滴滴专车,李师傅说“能开自个儿的车”是最初朋友介绍这份工作时让他最心动的条件。
打开手机APP,输入目的地,等待司机接单……和此前大红大火的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有着类似的操作流程,商务约租车市场眼见正在成为另一块巨头们争抢的“蛋糕”。快的旗下的一号专车提供的数据显示,国庆期间,使用一号专车的人数较节前增长了28%,其中机场接送机的乘客占31%,较平时增长了近一倍。
商务约租车用户群往往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预约接送机成为标配服务,服务车辆会被分为经济型、舒适型、商务型及豪华型,出行费用也高于出租车的基础计价。
前几年一直在易到用车做着散活儿,今年46岁的邵师傅告诉记者,他是经朋友介绍“跳”到了滴滴专车,而和李师傅一样,同样“跳槽”过来的还有他自个儿的车,“自己的车开着顺手”。在自己负担保险、油费之外,一单活儿下来,能够拿到15%的提成,每天完成8单以上还能有200元钱的奖励,在邵师傅看来,这样的收入挺划算。
然而,《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用于租赁的车辆应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将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被定性为违规行为,这一点也在日前的《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中得到重申。
“黑车”私下招聘火热
私家车如何变身商务车?“我和租赁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都签了合同。”邵师傅坦言,他和劳务公司签了一份聘用合同,再将车辆租给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滴滴专车和租赁公司还有一纸合同。这样,一共加起来的“四方协议”就完成了所有的手续。然而邵师傅的行驶本上,车辆的所有人名字仍是他自己的名字,并非汽车租赁公司。
“我们原先一起在易到干活儿的人都‘跳’过来了。”邵师傅说,和他一样,“带车加盟”的司机并不少,“还在招人呢!”
“滴滴商务专车火爆招募”,58同城等招聘网站上,这样的招聘信息仍在不时更新。昨天下午,记者拨打负责滴滴专车招聘的一位张姓经理电话,当询问是否可以私家车加盟时,对方给出了爽快的回答:“可以啊。”
而当记者问及车辆证件问题时,这位负责人给出了含糊的回答,“车辆过来以后,我们会再做调整”。
事实上,早在2010年,易到用车就已在国内做起了互联网约租车的生意。截至目前,易到用车仍以5万辆车、200万用户的规模占据互联网约租车市场的大半份额,而“司机带车加盟”成为它的一部分固定车源。易到用车创始人周航曾在多个公开场合直接谈及这一模式。
不过在今年下半年,情况有了变化。和易到用车的“单打独斗”不同,有着巨头资本支持的打车软件开始进入这一市场。7月初,被快的打车收购的大黄蜂发布了新品牌一号专车,开始做中高端商务约租车服务,阿里巴巴正是背后的“金主”;8月8日,百度宣布与易到用车携手推出“百度专车”;8月19日腾讯旗下滴滴打车的约租车业务“滴滴专车”低调上线。
互联网以“平台”身份免责?
“巨头的加入让原本的灰色地带被放到了更大的聚光灯下。”赵占领说道。随着关注度增加,一方面政府部门由此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市交通委日前便下发了《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另一方面互联网约租车市场却迎来了愈发激烈的竞争,作为后来者,滴滴、快的两家都想抢得先发优势。
“互联网约租车市场面临着规模瓶颈,这是实情。”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以北京市场为例,在汽车限购政策实施后,北京对汽车租赁业的备案制管理调整,新开业公司的注册资金门槛在500万元以上,目前北京100多家大小汽车租赁公司仅拥有近一万辆左右车辆。这就使得司机带车加盟成为拓展规模的一条“捷径”。
“我们目前没有开放私家车加盟,所有驾驶员都要通过专业劳务公司派遣,以保证安全驾驶。”快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北京拥有约500辆左右商务车辆,全部由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而滴滴专车此前在上线时也曾表示,他们的模式主要是“通过对合法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资源与信息的高效整合”。
“毫无疑问,私家车加盟是违规的。”赵占领表示,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将车辆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旗下,都无法改变车辆是“非运营车辆”的性质,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黑车”。
为何三令五申之下,私家车仍能混入约租车市场?赵占领表示,互联网平台在这一过程中违法成本低成为原因之一。以交通委日前发布的《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为例,《通知》直接约束的是汽车租赁公司,而上路车辆一旦被按照黑车查处也针对的是司机个人。
“互联网公司往往以中间‘牵线搭桥’的信息平台自居,有了一定‘免责权’。”赵占领表示,监管部门需要更明晰这类互联网平台的责任。(记者 张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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