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国家机关单位车补标准出台,此举打破了车改僵局,值得为之点赞。在笔者看来,实行车补是车改“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后期有许多配套改革尤需致力完善和落实,还有许多障碍亟待清除。
从当前看,车补之后还需继续推进的改革举措有四方面:
一是公务用车处理要尽快到位。目前不少单位拥有公务用车数量不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公车改革之风吹出后,不少单位将公务用车封存车库;而如果实施车补之后,机关单位公务车除按规定留足保存数量之外,多余的车辆应悉数进行拍卖,而不是继续封存。若此,方能避免公务车停放车库造成国有资产浪费。
二是多余公务用车拍卖要公开透明。过去少数机关单位在处理公务用车上,坚守“肥水不落外人田”信条,公车拍卖或流于形式,或囿于暗箱操作,缺乏公开透明程序,使公务车在处理过程中大多低价落入机关单位领导或员工的“腰包”,成了国有资产再次流失的“漏斗”。为此,应吸取教训,建立严格的公务车拍卖制度,一律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拍卖来处理,实行公务车拍卖全程公开透明,让社会全体公民参与竞价购买,有效堵塞公务车拍卖“黑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是建立公务用车监管机制。对确有公务需要保留下来的公务车,建立相应用车审批机制,将使用车辆的号牌向全社会公开,并对公务车与私家车实行不同牌号制度,使公务用车标示明显化。同时,建立完善社会举报机制,接受机关单位和全社会对公务用车的监督,使违规使用公车行为无处遁形。此外,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将公务用车纳入法治轨道,增强公务车管理的威慑力。
四是规定权力部门不得向下属任何单位索要车辆使用,防止滥用公权力将用车之手伸向管辖下属单位或企业,杜绝既领车补又照常使用其他单位公车等变相违规行为发生。
在构筑和完善了上述车改配套改革措施之后,公车去向才能进一步透明化,也不违车改初衷。而且,唯有出台这些配套措施,车改才能顺利推进,也才能出成效。(莫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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