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至2015年年底凡在重庆市购买且上牌运行的新能源汽车,又可获得一笔市级财政补贴了。近日,重庆市科委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计划将对该市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基础设施提供共2.82亿元的补贴,其中车辆补贴为2.67亿元。新能源轿车最高可享受到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为该车售价的60%。
据介绍,补贴所针对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1~65批)的汽车,同时还要是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重庆上牌且运行的汽车。
补贴对象是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即汽车的生产企业。企业应按照扣除补贴后的价格销售。如长安汽车生产销售的纯电动轿车,在销售前就应该将这部分补贴先扣除,再卖给消费者。
据了解,本次财政补贴政策计划补贴3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1000辆为新能源客车,剩余2000辆则为小型乘用车(私家车)以及物流车辆等。计划补贴资金为2.67亿元,采取2013年至2014年清算一次,2015年每季度清算一次。
据悉,重庆市的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将按照每辆16万元的数额补贴,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60%。即新能源客车按照行驶证上注册的时间计算,从2013年至今,前1000辆才有资格享受此次补贴。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不考虑国家补贴退坡因素的情况下,车主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买得越早补得越多。也就是说,按照国家6万元最高补贴来算,同款汽车,2013年可能享受得到6万元,2014年则可能要降低5%,2015年会再降低5%,因此准备买新能源汽车的市民,可以趁早打算。(欣 闻)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8-201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