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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等6地进行商业车险改革试点

//www.workercn.cn 2015-03-31 10:05:47 来源:中国质量报  

  据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消息,中国保监会上周公布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这项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方案》,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不包括北京。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负责拟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和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依法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
  《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推广阶段,确定黑龙江等6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明确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据悉,目前我国商业车险费率厘定是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保费与风险的相关度不高,频繁出险的车辆与长期不出险车辆间的费率差异不大。
  《方案》强调,监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加强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拟订使用和偿付能力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改革后车险市场平稳,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车险费率厘定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保费与风险的相关度不高,频繁出险的车辆与长期不出险车辆间的费率差异不大。商业车险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和车主。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将总体平稳,低风险车主会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记者张海燕)

编辑: 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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