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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县总工会启动2014年集体合同集中续签工作
//www.workercn.cn2014-05-05 11:50:5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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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近日,远安县总工会、远安县人社局、远安县工商业联合会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及职代会、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继续在全县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的通知三个文件,向全县六个乡镇七个系统工会及所有的建制非公企业,就2014年集体合同集中续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针对2014年全县大部分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即将到期的实际,县总工会,人社局、工商联早动手、早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摸清全县非公企业的现状,审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等8个签订合同的文本,制定并联合下发三个指导性文件,强调各镇及相关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向所在党政组织汇报,摸清要约、续签底数,坚持要约与续签紧密结合,制定工作方案,实现无隙覆盖。

    明确要求各工会工作委员会要将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工会主席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按照法律程序组建谈判班子,先由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向企业发出要约,再由企业工会与企业方进行谈判,再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然后签订相关合同,从现在起,着手续签工作。

    并要求要严格按规定选举职工协商代表,按工资协商程序规范操作,各个乡镇、系统要选树培育1-2个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典型,进行规范化试点运作,由此带动所辖企业合同的签订。在协商过程中,重点突出,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增长,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对于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重点协商降低工资增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建立恰当的工资调整机制;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突出协商职工与企业共度难关,建立职工生活和企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协商提高劳动效率、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内容,确保职工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对非公有制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镇和工业园区等区域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并于6月底前完成集中续签工作。(付国华 谢春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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