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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职工特点量身订制
马鞍山打造集体合同工资约定“个性版”
既协商固定用工,也协商临时用工;既协商基础工资,也协商工时计件工资
中工网讯 (记者陈华 通讯员文安然)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黄池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的近40名职工签订了全市第一份农业合作社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以规范性文本的形式明确了合作社职工中固定职工、季节用工、临时用工等3大用工人群的工资待遇。
此外,合作社方和农民职工代表协商,根据用工人群及其特点的不同,各用工人群中又分若干不同岗位,对各个岗位的工资报酬进行了约定。合同还详细地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考虑到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经协商,该合同为一年一签。
据介绍,农业合作社固定和季节性使用的劳动者,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他们的生活来源大多依靠工资性收入。过去,他们的薪酬标准“基本凭用工者一句话”来决定,如果遇到收成不好,合作社效益下降时,他们还特别担心能否顺利拿到工资。通过在合作社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他们从农业“民工”变身农业“职工”,其经济权益以合同的形式得到保障,以后干活拿钱,按合同办事就行了。
这是马鞍山为企业量身订制工资集体合同“个性版”的一个缩影。量身订制,即在推进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中,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职工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人而异创造多种类型的工资约定方式。
此前的8月29日,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机械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结束。在这次协商会上,慈湖高新区机械行业企业方和职工方各6名代表,依据事先调研的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工资数据,摆事实、讲根据,为本方利益据理力争,最终就行业内车工、数控车工、磨工、铣工、钻工、齿轮工、维修钳工、电焊工等8个主要技术工种的职工薪酬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按照这份合同,车工实行月基础工资加工时工资,其中月基础工资不低于1850元,工时工资不低于6元\每小时。合同同时对月固定工资、包工工资、计件工资的薪酬标准做出了约定。此外,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马鞍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在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4%~10%。
慈湖高新区机械行业工会联合会筹备组负责人、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徐国府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上郑重签字后,高兴地说:“这是全市首份成功地协商了行业职工工时工价的集体合同。合同必将对促进行业发展,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打造企业与职工命运共同体,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