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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总工会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明确“因企制宜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自我提升”这一主题,通过四项举措,切实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和履约率。2013年,该县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14份,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份,涵盖企业73家,覆盖职工3万余人,全县职工工资增长15%以上。
实践中,武城县总工会通过整合资源,提高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武城县总联合武城县人社局、武城县经信局等单位,合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工作中,武城县总工会明确全县25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协议,25人以下企业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武城县人社局负责做好政策制定、审查管理、争议调处和监督检查工作;武城县总工会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加强新建企业跟踪服务,培育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加强协商指导员和谈判员队伍建设,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武城县工商联和经信局等要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者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武城县总工会还通过规范程序公开民主选举职工代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要组织女职工代表参加协商。做到协商议题来自职工,协商的代表选自职工,协商过程有职工代表参加,协商的结果和落实情况向职工报告。在确定议题时,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职工反映最为强烈、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本企业工资协商的主攻方向,重点是一线职工收入偏低、“五险一金缴纳”、加班加点发放、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劳资双方共同起草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草案,并对协议草案进行公开表决、公开工资协议兑现等。
通过前期走访调研,武城县总工会根据企业实际、规模大小、效益状况、职工结构等不同情况,采取“菜单式”方法分类制定工资集体合同文本,加大协商约定内容和细化、量化条款,让职工切身感受到工资协商给他们带来的好处,避免协商合同格式化、空洞化。
武城县总工会还加强合同预审,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落到实处。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合同草案后,由所在地的镇街、社区等工会初审后报武城县总工会,武城县总将对合同主体、程序、内容合法等方面进行预审,实行“指导前移、把关前置”,合格后,由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发现不合格,按要求退回原单位整改,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同时,武城县总工会还组织企业负责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执行承诺书》,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落实。(祁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