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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工会首份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了工资补充协议,明确了2015年五金电子行业职工工资标准,这是龙岗街道工会系统为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努力的又一实例。
2013年初,龙岗街道总工会就酝酿探索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事宜。走访了建筑、餐饮、物流、五金电子等行业,发现五金电子行业职工存在流动性强、工资支付标准不同,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同工不同酬等问题,极易引发劳资纠纷。龙岗街道工会系统决定以电子行业为突破口,强力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打造典型,示范带动方式,逐步扩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面。
按照该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规定,职工工资标准每年进行一次友好协商,明确次年工资标准。今年9月初,龙岗街道龙新社区工会依法向该五金电子行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对2015年职工工资进行调整。龙新社区工会干部结合不同地区行业工资标准、当地生活成本、消费水平等情况,在深入征求广大职工意见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工会做好工资协商准备工作。与去年刚建制不同的是,这次集体协商主要针对工资调整而进行,如何确定企业、企业职工都能接受的工资标准是重点,龙新社区工会干部全程参与,精心指导,为协商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
经过几轮协商谈判,企业和工会双方确定了2015年度五金电子行业工资标准,于10月23日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补充协议》。
龙岗街道工会在辖区15家五金电子企业推行建立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启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探索。一年来,15家企业按照集体合同约定,企业积极履行约定义务,特别是在工资增长方面,参照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为职工提高了工资福利待遇,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一年来未发生过劳资纠纷。“行业性集体合同中,已经明确了企业承担的义务,比如发放工资的时间、发放标准、休息休假制度等等,都有了具体规定,并且产生了法律效力,也就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和内容,集体合同的内容都有明确。”在谈到企业劳资稳定的积极因素时,龙岗街道总工会权益保障负责人如是说。(蓝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