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深度报道-正文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www.workercn.cn2014-11-05 10:34:28来源: 中工网——《劳动者报》
分享到: 更多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史南征今年3-9月在全市区县、产业、开发区以及40余家企业了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他指出,构筑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当前最重要的是要解决6个方面的问题:对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没有形成共识;协商指导员队伍业务能力不足;工资集体协商缺少实用实效实质的内容;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困难;协商结果得不到有效保障;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与程序还不够规范。史南征强调,当前要着重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营造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提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加快推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制度。很多企业的发展通常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作为代价,劳动者工资的增长长期落后于高速增长的经济。加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企业侵犯劳动者工资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不少企业缺乏协商意识,员工也怯于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缺失,劳动者集体声音的微弱,导致公平与效率失衡,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在推进工资协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把职工的意愿和工会的主张变成各方的广泛共识,能够较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极大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职工队伍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因此,我们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制度,保障职工平等地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而对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发挥积极作用。(本报评论员)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