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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王恩奎 首席记者 刘少炜)为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不断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日前,哈尔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哈尔滨市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事业单位活动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全市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事业单位活动。
据了解,《规划》共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创建标准、主要措施五个方面。明确了从2014年起到2018年,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25人(含25人)以上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覆盖面达到80%的总体工作目标。其中:2014实现全市25人(含25人)以上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覆盖面达到60%;2015实现全市25人(含25人)以上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覆盖面达到65%;2016实现全市25人(含25人)以上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覆盖面达到70%;2017实现全市25人(含25人)以上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覆盖面达到75%。
据哈尔滨市总工会民管部有关人士介绍,为了保证创建活动的有效实施,《规划》要求全市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对企事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排查,摸清所属企事业单位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总数和创建规范化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针对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
《规划》还要求各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事业单位活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为了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在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事业单位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通过树立不同类型的示范单位,为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企事业单位活动典型引路。对创建工作中的消极态度和不作为予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