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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于2010年6月挂牌成立,成立当年就受理了劳动争议案件2008件,调解成功案件1220起,涉及争议金额3150.75万元,成功率达60%。
2013年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受理案件中共结案271件,涉及职工699人,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53件,涉及职工682人,涉及金额533.64万元,其中集体争议有20件。受理12351派单10件。
这两组数据表面上看是调解数量减少了,实际上则说明房山区工会的调解工作有了实效,许多劳动关系纠纷从源头上就得到了化解。如今,房山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已经形成了区总工会牵头,人力社保局、司法局、信访办、法院、工商联、综治办共同参与的七方联动机制。在七方密切配合之下,房山区近年来劳动关系纠纷大为减少,房山区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心转向以预防为主,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劳动关系呈现出和谐稳定的局面。
2010年12月,那次为霞云岭乡工地上129名农民工要回拖欠工资的事情,调解中心的老同事们至今还记忆犹新。当时在房山区霞云岭乡上石堡村新农村改造过程中,有129名农民工因单位欠薪向区政府集体上访。
在接到信访转移单后,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马上联系约见该工地项目的总承包公司和劳务分包公司了解情况。两家单位互相推诿,劳务分包公司指责总承包公司不支付费用导致无法给农民工发工资,总承包公司则指责劳务分包公司“今天换一拨人、明天换一拨人,已经严重的拖延了工期”。
就此事双方争执不下,但在调解室外有129名农民工期待着自己辛辛苦苦挣的工钱。正在双方争执时,有一些农民工冲进调解室要动手打湖北鑫志佳的代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将民工劝出调解室让其等待结果,并由调解员专门给农民工做细致耐心的安抚。
后来经过几天的调解工作,总承包公司负责人最后称可以解决现有农民工工资问题,但又怕将款项交给劳务分包公司后被其卷走,希望调解中心出面一起在现场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
2010年12月8日,调解中心5名工作人员驱车两个小时,赶往离良乡县城80公里的霞云岭乡上石堡村新农村改造工地。在房山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霞云岭派出所和总承包公司三个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现场由劳务分包单位核对农民工工作量、计算工资并当场发放工资。12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24424.15元发放完毕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
房山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工作由房山区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吴向东分管,吴向东告诉记者:“在长期的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他们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调解前,调解员主动与职工和企业积极沟通,详细了解双方发生争议的前因后果;调解中,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调解工作方法。”
吴向东告诉记者:“为了加大调解力度,除了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房山区总工会还推动建立街道、乡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的局总公司及企业集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
在采访中,吴向东还表示:“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让职工和企业实现和谐共赢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 (本报记者 阎义 周伟/文 赵军/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