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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以来,汉源县一国企职工张伟、程树林等人多次向本报反映,称企业未足额支付部分职工法定假的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等,虽多次反映,至今未果。8月25日,在本报关注下,汉源县总工会及时介入,第一时间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并提出了几点合理建议。最终,企业愿意与职工沟通,合理安排年休假,并积极向集团公司反映职工相关诉求,积极协商,妥善处理。
职工投诉:
工资不透明 没耍年休假
今年45岁的张伟称,他是企业的报刊分发员,每月扣除五险一金(1000元左右)后,工资为3000余元。由于他们工作的特殊性,每逢法定假日都得上班。“今年春节、五一,我都加了班,最终领到加班工资为165元/天。”张伟说,按照《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日加一天班,应支付职工300%的工资,以此计算,法定假上一天班,他应领到500多元的工资。“每当法定假日,别人都在耍,我们都要上班,但企业未足额支付我们的加班工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职工告诉记者,目前,每逢法定假日需加班的职工有四、五十人,几年来,虽多次反映,都没得结果。
谈起年休假,押钞车驾驶员黄强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他应享受每年15天年休假,但是企业从不安排耍假。“我们强烈要求,企业严格规定,落实好职工的年休假制度。”56岁的尹刚如是说。
工会约谈:
面对面沟通 提出合理建议
8月25日下午,张伟和程树林专程来到汉源县总工会反映上述问题。对此,汉源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芝莲,副主席周勇现场倾听了职工的反映,详细了解情况后,他们表示,工会会积极核实,与企业沟通协商,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26日一早,张芝莲一行来到该企业,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王波进行了沟通会谈。针对反映的问题,王波解答道:法定假日职工加班,集团公司都是按国家规定,给每个职工支付了加班工资的。具体怎么算的,基层企业无权过问。另外,职工工资都是透明的,他们想知道工资怎么构成的,随时可以到办公室打印工资单。谈起年休假问题,王波坦言,目前不同岗位实行轮换休假,大部分职工都能休假。不过,公司会落实好职工年休假制度,确保职工的休息权。
在会谈中,张芝莲表达了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立场。她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企业与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安排了职工加班,要按照相关法规,依法支付职工的加班工资;二是年休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权,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确保职工的休息权;三是落实好职代会制度,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凡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比如工资政策、奖惩制度等等,听取职工意见,提交职代会审议,做好宣传,公开透明,化解矛盾。
对于汉源县总工会的建议,王波表态:职工的诉求,企业会调查核实,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认真做好维护职工权益工作。(本报记者 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