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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名破产企业职工给工会调解员陈国柱(中)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注重方式
争议调解屡见成效
近年来,劳动者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案件逐渐增多,重大集体劳动纠纷时有发生,拖欠工资、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因素造成了不和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复杂形势下,调解中心调解人员及时分析劳动争议双方的矛盾焦点所在,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依法调解、智慧调解、情感调解,为劳动争议双方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2010年,在某企业工作的刁姓职工走进调解中心求助:刁姓职工是名残疾人,已临近退休年龄,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停产,因当年他的招工手续不全,街道无法接纳其档案,这直接影响其上保险及退休。该用工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双方僵持在那里。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清楚找企业并解决不了该职工的问题。于是,调解员分别联系北京市档案馆、丰台劳动局、丰台劳动科,几经周折,最终由丰台劳动局为其出具证明,该职工档案顺利转入街道。“这几年来,我调解的纠纷可谓是各种各样。在受理案件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方式方法。”东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仁午说。
2011年,某外资企业建立在丰台区的家居建材连锁店宣布破产,出现了职工与倒闭企业的劳动纠纷,职工情绪出现躁动,为了防止企业与员工矛盾激化,中心调解员会同律师进店了解情况,并转达职工意见,现场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坐班一星期在清算现场提供劳动法律服务与咨询,督促企业按照法律完成企业破产给职工带来的经济损失及补偿,为企业与员工平稳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清算职工工资等事项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了企业破产给劳动者带来的各种损失。
5年来,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们经历了不同类型劳动纠纷案件的洗礼,他们在不断成长、进步。同时,调解中心在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相互配合下,不断提升其服务水平,并且始终坚持双维护原则: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