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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入改革的关键时期,尤其要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要抓手,将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公开化、民主化,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改制健康发展。围绕着深化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职代会制度,解决好“职权虚化”的问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新的形势下,有的企业经营者认为职代会制度已经过时,或认为公司已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不需要再建立职代会,导致职代会职权虚化、弱化。要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代会条例》和《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落实好职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推荐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尤其是企业的重组、改制、破产实施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必须经职代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防止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发生“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现象。要理顺职代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使职代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更好地衔接,既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又保障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着力融入企业管理制度,解决好“两张皮”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用制度管事管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针对工作中常见的厂务公开与企业管理相互脱节的“两张皮”现象,注重把厂务公开制度与企业内部的监督制度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合理、衔接有序的制度体系,将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和管理领域拓展,融入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之中,贯穿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从注重公开结果向公开过程延伸,推进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使厂务公开效果更明显。要贯彻中央《两办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厂务公开责任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企业部门、车间、分(子)公司等实施厂务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厂务公开或违反厂务公开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是着力加强民主评议领导人员,解决好“监督缺失”的问题。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防止领导人员行为失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当前,要将贯彻中央关于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实行厂务公开情况等,作为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职代会评议领导干部,强化对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把企业决策机制和程序、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置于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着力拓展厂务公开内容,解决好“真实可信”的问题。厂务公开工作若要持之以恒,常抓常新,就必须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领导人员为了规避职工群众监督,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不敢真公开、全公开,使厂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最终导致权力失控,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要把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以及企业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全部进行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实行阳光透明,进行全过程监控。要坚持“真实”就是厂务公开的灵魂,工作中做到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敢于讲真情,对企业面临的困难敢于亮家底,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敢于说实话。(王燕春 作者单位:湖南建工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党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