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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农民工他乡被撞身亡 家乡工会助亲属维权
//www.workercn.cn2014-10-20 14:40:37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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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10月16日,四川省宜宾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使用该会职工热线电话,回访一死亡农民工的爱人李元芬时,李元芬感谢帮助她获赔43万元全部到位。

    浙江省玉环县汽车齿轮厂职工唐旭江,系宜宾市宜宾县普安镇人,现年57岁。唐旭江的爱人李元芬系玉环县汽车齿轮厂职工。今年3月24日下午,唐旭江在骑电瓶摩托车途中,台州市博尔汽车泵业有限公司的一辆汽车将唐旭江撞亡。唐旭江亲属唐学正前往帮助李元芬理赔并向宜宾县总工会反映,宜宾县总工会派员打电话请宜宾市总工会伸援手。宜宾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宜宾县总工会法律工作者,多次电话了解案情和死者的家庭成员年龄等情况。

    李元芬陈述了唐旭江的赡养、扶养、扶养义务等情况。死者唐旭江赡养的母亲耿少珍1938年9月17日出生,现年76岁;监护、扶养精神分裂症二级残疾弟弟唐学春,唐学春1978年1月10日出生,现年36岁,妻子不知去向,儿子唐林2004年12月22日出生,现年10岁,由唐旭江抚养。

    宜宾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根据基本事实和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计算,死亡赔偿金291040元,被赡养人狄少珍生活费17013元,电瓶车和手机损失费5000元,死者亲属交通及餐饮住宿费按规定人数、标准计算,亲属也可适当提出精神抚慰金请求。另外,如果唐旭江对唐学春确有扶养义务则可计算扶养费183744元,唐旭江对唐学春之子唐林确有抚养义务则可计算抚养费81664元,3月28日,宜宾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长起草法律文书致函浙江省台州及玉环县的总工会,建议核实案情并提出调解赔偿意见。4月初,达成博尔汽车泵业有限公司承担1万多元抢救治疗费、分三期支付死者亲属42万元的协议。

    李元芬家乡市、县总工会的帮助十分感谢。据了解,李元芬还在浙江省台州市务工,女儿在家乡当教师。李元芬继续监护、扶养她女儿的叔叔唐学春,抚养侄子唐林。李元芬这种精神可嘉。李元芬家庭如果符合条件,相关民政或者工会组织根据她的申请,核实情况为她建立困难家庭档案,按政策规定实施适当帮扶。(闵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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