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五一劳动奖章-正文
“最美娘家人”何有木被追授“衢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www.workercn.cn2016-04-08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更多

  2月29日,《中工网》上刊登长篇通讯《一名模范工会主席的大爱人生》。

  一石激起千层浪。

  3月18日,省委副书记王辉忠作出重要批示。3月21日,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厉志海,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戴震华,副主席曹国旗、董建伟等领导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

  《浙江工人日报》、《腾讯网》和《工人日报》、《中国职工教育》等全国各大媒体,纷纷刊登了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何有木同志的先进事迹。

  何有木同志生前关爱职工,情暖职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赢得了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的称赞。他死后,何有木的妻女决定完成其生前愿望:捐出一个肝脏、两个肾脏、一对眼角膜,帮助五名患者开始了新生活,他成为浙江省首例公务员器官捐献者。充分体现了一名工会主席的大爱精神,传递了一名工会干部的正能量。

  何有木同志事迹感动衢城,感动浙江,感动全国!

  在这之前衢州市各级领导已纷纷作出向何有木同志学习的批示。

  3月21日,衢州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俞顺虎在《省委领导批示拟办单》上作出批示:何有木同志事迹十分感人,是新时期工会基层干部的楷模。我们要深刻领会省委、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的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向何有木同志学习活动,弘扬正能量,争做最美“娘家人”!

  3月31日,衢州市总工会追授何有木同志“衢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并作出《在全市广大工会干部中开展向何有木同志学习的决定》。柯城区总工会追授何有木同志“柯城区模范工会干部”称号。(毛朝阳)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