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人物资讯-正文
宁波市江北区将评选表彰10名“江北工匠”
//www.workercn.cn2017-03-17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更多

  中工网讯 3月14日,江北区总工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北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采用自下而上进行申报——集中组织评选——统一审核公示的办法,评选“江北工匠”10名和“江北工匠”提名奖若干名,充分发挥“江北工匠”在助推全区转型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范围是,全区企业在职职工(在江北缴纳社会保险),侧重都市工业、现代服务业、电商创新经济行业和都市休闲旅游业的一线职工,参评对象不受性别、年龄、学历、职级、技能等级等条件限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不搞平衡,注重质量;参评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现工作企业满三年以上,从事该项工种满五年以上。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实践经验丰富,能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技艺,具有专注执著、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坚持工艺传授和精神传承,践行“名师带徒”,参加技术帮扶,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善于带领团队解决安全、生产和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评选通过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公众点赞、联合会审、社会公示、终审决定等程序最终评选出“江北工匠”和“江北工匠”提名奖。4月底,江北区总工会牵头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江北工匠”和“江北工匠”提名奖进行表彰奖励,对“江北工匠”获得者授予“江北工匠”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0元,并优先作为市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对“江北工匠”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发放一次性奖金3000元。(周永卫)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