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全家合影
1955年1月30日,顾颉刚全家于北京擀面胡同寓所合影
1940年,陈寅恪全家在香港九龙太子道居所楼下合影
近代学术史上,新派学者阵营中的胡适、陈寅恪与顾颉刚三人,都是诞生于19世纪的“90后”,又在20世纪的前半段成为新派学者的代表人物。
他们的一生,都有着卓越的学术成就与和睦的家庭生活。这一群体的学术成就之高,一方面固然是才性与勤奋合力而成,且还兼有着难得的时代机遇;另一方面也须体察,这一切从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其稳定安乐的家庭生活。那么,他们的择偶观又是怎样的呢?
胡适 人不可以不吃饭,但不一定要有恋爱
首先来看胡适。这位在“新文学”与“新文化”运动中崭露头角的“新导师”,从思想立场到学术旨趣,从政治诉求到治学方法,一生皆在孜孜不倦地追求“新意”,皆在标榜与鼓吹“自古成功在尝试”,向来以“但开风气不为师”自许。在百年前的近代中国社会,无论怎么看,胡适及其影响之下的友朋与青年,都属于“新新人类”。
然而,自少年时代即被包办婚姻的胡适,竟坦然与比他还大一岁的江冬秀缔结婚姻,且彼此相濡以沫,终至白头偕老。仅从接受并维系包办婚姻这一角度观察,胡适被誉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确实是当之无愧的。毕竟,看看鲁迅与朱安、徐志摩与张幼仪,同是包办婚姻,同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相比,结果着实大相径庭。
当然,胡适也并非不向往浪漫的爱情,也并非不想谈一场自由恋爱。这本是常人之想,更是那个时代的知识青年所力争的权利。他完全可以推翻早年的包办婚姻,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事实上,关于胡适有曹诚英、韦莲司等情人的绯闻,流传至今未绝;无论证据是否确凿,胡适颇有红颜知己,颇愿与心仪的女性结交的事实,确实是存在的。另一方面,胡适与江冬秀育有两子一女,同心协力维系40余年的家庭,不离不弃、相濡以沫也是事实。
步入中年之后,声名卓著的胡适在繁忙事务之余,特别乐意撮合自由恋爱的青年男女,乐于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曾被誉为“民国第一红娘”的胡适,促成并证婚的有情眷属数不胜数,诸如蒋梦麟夫妇、赵元任夫妇、徐志摩夫妇、沈从文夫妇、陈启修夫妇、陆侃如夫妇、李方桂夫妇、千家驹夫妇、马之骕夫妇、王岷源夫妇、许士骐夫妇等等,据其友人统计,竟有150多对新人乃由这位“民国第一红娘”促成。对于胡适这一喜作“红娘”的行为,要给出合乎情理的解释,可能也正是出于要弥补自己未曾光明正大的通过自由恋爱缔结婚姻的缺憾罢。
除了喜作“红娘”,胡适还为失恋的学生做过心理疏导。1929年8月8日,胡适就给一位名叫“刘公任”的学生写过一封劝导信,信中除了慰解这位学生的失恋情绪之外,也明确坦露了自己的爱情观与择偶观。
胡适在信中写道:
你的失望,我很能了解,但我要对你说,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件事,同其他生活有同样的命运:有成功,也有失败。我们要当得起成功,更要耐得住失败;凡耐不住失败的,什么大事都不能做。
向学生告诫了谈恋爱亦有成败,成败本是人生常态之后,关于如何正确对待爱情,如何区分盲目之爱与“真爱”,胡适还教给学生了一套“自由主义”式的情感哲学,他在信中为之写道:
何况你这一次恋爱的人,依你所说是不值得你的爱情的。若果如此,则你的失败,只是盲目的爱的失败,失败正是幸福。况且你既然尊重女子的人格,便应该承认她的自由。她自有自由,自有不爱你的自由,——无论你如何爱她。真爱情是不一定求报答的。她不爱你,你不能勉强她,不应该勉强她。
最后,胡适劝慰学生用做学问来排解失恋之苦,看起来似乎真是为学生着想的好办法,实则又像是他自己在告诫自己的人生准则。他是这样表达的:
近来最荒谬的言论,是说恋爱是人生第一大事。恋爱只是生活的一件事,同吃饭,睡觉,做学问等事比起来,恋爱是不很重要的事,人不可以不吃饭,但不一定要有恋爱。学问欲强的人,更不必要有恋爱。孔德(Comte)有恋爱,适足为他一生之累。康德(Kant)终身无恋爱,于他有何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