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总制定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www.workercn.cn2014-09-02 09:55:47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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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着力提高各级工会干部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与水平,为全面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人才保障,省总工会近日下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明确了未来三年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这是近年来省总首次专门针对加强法律人才建设制定量化目标。
《规划》提出,到2016年底,全省工会法律专业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基本建立一支适应劳动关系市场化、法治化、社会化要求的工会法律人才队伍。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规划》分别制定了工会公职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工会法律工作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工会法学学历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三年目标。包括:加强法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到2016年底,全省县以上各级地方、产业工会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在编工作人员达到200人,经济较发达、职工(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市总工会至少有2名,其余市州及经济较发达、职工(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县市区总工会至少有1名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引进、培养和聘请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的工会公职律师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为工会和职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到2016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地方、产业(局)工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申领工会公职律师证。市州总工会原则上要配有一名工会公职律师;经济较发达、职工(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配备工会公职律师,具体目标由市州总工会确定。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