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读书娱乐旅游绿色城建社区打工

中工工会

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提供法律援助、推动法治情景剧进工地等

内蒙古着力守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玉波 通讯员 白俊英
2019-11-28 08:31:56

  近日,农民工赵月喜高兴地来到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送上一面“工会法律援助守护职工权益”的锦旗,感谢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助其维权。

  赵月喜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黑河村村民,15年前被呼和浩特市某机关聘为食堂厨师,该机关一直未与赵月喜签订劳动合同。

  2016年7月23日,该机关通知赵月喜不用来上班了,并说单位已经重新聘用了厨师。赵月喜要求该机关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金,但该机关不同意。后赵月喜经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介绍,来到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求助。内蒙古总工会派人多次与该机关协商未果。

  此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指派律师和工作人员为赵月喜提供法律援助。此案经仲裁、一审、二审后,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后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调解成功,该机关给赵月喜补交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支付赵月喜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2960元。目前,调解书所调解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依托法律援助工作团为职工维权的一个实例。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成立的法律援助工作团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及工会法律工作者等近40人组成。截至目前,共办结近200起法律援助案件,其中90%的当事人是农牧民工,很多案件都是历经一裁两审,历时3年以上。

  今年以来,内蒙古总工会还积极会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律师协会,以“工会干部+师生”“工会干部+律师”组队方式,在内蒙古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牧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落到实处,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连续3年列支专项经费累计80余万元,编印“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治宣传手册5万余册,购买普法宣传和慰问品5万余份,全部发放到各盟市工会支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在实地宣讲过程中,内蒙古总工会以农牧民工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以聘请专业团队编排制作“法治情景剧进工地”演出、法律援助当事人说法、身边人讲身边事、律师答疑解惑等形式,将农牧民工最关心最需要的法律知识送到他们身边。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尹文卓

图片新闻

全总要闻

热点专题

深度报道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

新闻排行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