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6月28日电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揭牌,工作室以“法院+工会”工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工会贴近基层劳动者、擅长群众性工作的职业便利,运用法院在具体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中权威性、专业性优势,有效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共同推动劳动争议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多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与职工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在这种形势下,如何不断提高劳动纠纷的化解效率和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制度充分发挥了工会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缩短了职工维权周期,降低了维权成本,最大特点是快捷,一些事实明确、双方争议较小的案件可在几小时内得到解决。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内蒙古是试点省份之一。
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旨在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自治区劳动争议的调处和解决提供新方法和新思路,通过加强对典型性普遍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分析研究,起到对自治区范围内劳动争议诉调工作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近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一家企业的4名农民工高高兴兴地拿到了企业拖欠的7万多元工资。李舒(化名)等4人分别于2017年、2018年入职某企业工作,截至今年3月14日,该企业累计拖欠李某等人工资7.14万元,李某等人多次请求企业支付工资,企业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在极端无奈情况下,李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锡林浩特市法院将受理的李某等4人诉某企业支付拖欠工资一案交由锡林浩特市总工会调解。
锡林浩特市总工会组织法院、司法局就李舒等4人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向企业负责人解读国家相关政策及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醒该企业应按时足额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将被纳入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企业正常经营将会受到影响。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讲解,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企业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拖欠李某等4人的工资。
据了解,锡林浩特市总工会会同法院、人社局、司法局制定《锡林浩特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成功调解两起涉及8名农民工的讨薪案件,为农民工讨回近8万元工资。
“就劳动争议案件来说,最好的方法是调解。因为,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多数职工都耗不起时间、金钱和人力成本。”锡林浩特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卫华认为,工会与法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不仅能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化解,还能减轻司法部门工作压力。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各地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基础等因素,在内蒙古自治区40个旗县(市区)重点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列支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调解员办案补贴,从经费上予以保障,并制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对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工会正全力打造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呼伦贝尔市总工会与该市法院举行“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就探索化解劳动纠纷启动“工会+法院”新模式,签订了《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通辽市奈曼旗总工会会同旗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信访局等单位建立了诉裁调对接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劳动争议案件诉、裁、调方面的信息,交换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意见;包头市昆区总工会依托“工会+法院”调解模式,成功化解多起劳动争议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玉波 通讯员 魏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