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关怀教授纵谈《劳动法》:让劳动者有尊严地工作
//www.workercn.cn2014-04-02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世纪展望:进一步修订与完善劳动法
记者: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当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今年我国又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请您谈谈在这一情况下我们应如何进一步调整劳动关系?
关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劳动法》成为当前的紧迫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就业问题和劳动纠纷还会不断增加,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劳动立法。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只有107条,国外一些较发达的国家劳动法有几百条,规定也相当详细,便于具体操作。相对而言,我们的劳动法规定得还是简单了一些,其中有许多地方还只是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通过大量的《规定》、《办法》、《通知》等行政法规来处理问题。因此,应该尽快把现在行之有效的《规章》充实到《劳动法》中去,或者尽快出台单项法律,如《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集体合同法》、《工资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监察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以提高《劳动法》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目前的《劳动法》还有许多空白和不一致的地方,需要研究解决。比如劳动争议的司法制度问题,如何缩短劳动争议处理的时间问题。一些劳动争议久拖不决的情况比较常见,这给劳动者加重了生活和心理负担。劳动仲裁与法院的衔接也是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劳动争议是否一定需要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法院;其二是能否在法院设立劳动法庭,以提高办案水平。目前,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法庭后都是由民庭受理的,由于不是专门处理劳动案件,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办案效率,这应该认真研究解决。(记者 田杰 盖雷平)(发表于2011-03-19 )
编辑:王莹